东莞固废危废处理-东莞危废转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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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3-15 10:15: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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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陈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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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情描述
东莞固废危废处理的办理流程参考
市行政区域内转移危险废物的办理程序
(一)申报材料
1、危险废物转移书面申请(包括危险废物类别、名称、数量、接收单位、运输单位以及转移时间等)一份,危险废物产生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危险废物产生单位排污许可证复印件一份;
2、危险废物产生单位与危险废物接收单位的书面合同或协议原件一份;
3、危险废物接收单位与危险废物运输单位的书面合同或协议一份;
4、危险废物接收单位的营业执照和《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各一份(加盖单位公章),并提供利用和处置危险废物可行性技术证明材料;
5、危险废物运输单位的营业执照和《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各一份(加盖单位公章),并符合经营范围;
(二)办理程序
1、受理:申请单位的申报资料齐全,并符合办理条件;
2、办理:沧县*将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申报材料作出环保审查意见;
3、领用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申请单位凭接收地环保部门的复函至*门领取危险废物转移联单。联单运行按照《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执行。
二、省内转移危险废物的办理程序
(一)申报材料
1、危险废物转移书面申请(包括危险废物类别、化学品名称、数量、接收单位、运输单位以及转移时间等)一份,危险废物产生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危险废物产生单位排污许可证复印件一份;
2、规范填写《危险废物转移申请表》一式四份(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危险废物接收单位以及危险废物运输单位均应加盖单位公章);
3、危险废物产生单位与危险废物接收单位的书面合同或协议原件一份;
4、危险废物接收单位与危险废物运输单位的书面合同或协议一份;
5、危险废物接收单位的营业执照和《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各一份(加盖单位公章),并提供利用和处置危险废物可行性技术证明材料;
6、危险废物运输单位的营业执照和《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各一份(加盖单位公章),并符合经营范围;
(二)办理程序
1、受理:申请单位的申报资料齐全,并符合办理条件;
2、初审:生态*将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出具初审意见;
3、复审:申请单位持县*的初审意见及相关材料到市*及办理相关手续;
4、领用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申请单位凭接收地环保部门的复函至*门领取危险废物转移联单。联单运行按照《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执行。
以上仅供参考,具体可以咨询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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