尼日利亚公司三种形式
- 信息来源:
- 会员
- 认证:
- 手机认证
- 发布时间:
- 2023-02-15 18:07:51
- 联系人:
- 广州登尼特
- 电话:
- 18926202816
- 发布者IP:
- 116.23.231.*
详情描述
尼日利亚公司三种形式 在尼日利亚进行商业活动可通过三种形式进行分别是: 1. 独资经营 尼日利亚独资经营是指个人进行自主经营、盈利与亏损都由个人承担的方式,独资经营也是这几种经营方式中对法律要求*简单的一种,只要经营者有供经营的场所再至公司事务委员会(CAC)登记公司的名称、公司所在地址等相关的信息登记即可,独资经营的个人有关资料可通过公司事务委员会(CAC)查询。 2. 合伙经营 合伙经营指的是公司通过合伙的方式创办,公司合伙人对公司的财产联合所有,合伙人之间共同承担公司的债务与责任。通常情况下,合伙经营中的合伙人数量*多为20名(法律与会计行业除外)。公司中每位合伙人都是其他合伙人的代理人,可有权代表合伙经营的公司签定合同、承担责任、处置合伙经营的财产。广义上的合伙经营,每位合伙人的责任是无限的,经合伙人达成协议,合伙利益可转让。所有合伙人的姓名均应在合伙经营公司的文头纸与贸易出版物上披露。 3. 股份公司 《尼日利亚公司与相关事务法》(Companies and Allied Matters Act, CAMA)是有关公司管理的法律依据,并要求公司对其经营行为做必要的登记。该法规定了公司的组成、股票与债券的发行、公司管理、股东大会的程序、董事的权利与职责、公司的清算、招股说明书的形式、公司审计程序等。该法规定,所有外国公司须依据该法以股份公司的形式在CAC注册,开展经营活动。联系我时,请说是在搜狸网看到的,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