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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商标的使用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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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2-01-19 17:52:22
联系人:
杨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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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广东省 广州市 天河区 天河东路67号丰兴广场A座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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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109.40.*

详情描述

美国商标在申请注册的过程中需要向美国专利商标局提交商标实际使用的证据或者打算在美国进行使用的声明,并且在商标注册以后还需要在5-6年内以及注册后每10年向美国专利商标局提交使用证据,否则美国专利商标局有权撤销您的商标。登尼特就美国商标注册后的使用要求作以下说明:

在美国,使用不是获得商标注册的唯一基础,但商标注册必须通过使用来维持。美国法律要求注册商标必须在商业中使用,广告使用不被视为使用。商标注册后连续3年不使用,被视为初步放弃,商标注册可因未使用而被撤销。

另外,根据美国商标法规定,商标注册人在自商标注册之日起第5年至第6年间必须向美国专利商标局提交使用宜誓书,宜誓注册商标已在美国商业中使用于宣誓书中所述的商品或服务上,该商标注册才继续有效。

登尼特拥有专业的知识产权团队和海外注册商标及维权经验,依托集团遍布海内外各地的分点与客户,竭诚为您服务!登尼特可以为您提供香港商标、澳门商标、台湾商标、美国商标、德国商标、英国商标、新加坡商标、日本商标、法国商标、俄罗斯商标等全球商标注册,有需要与欢迎随时与我们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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