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更过程中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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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11-04 16:4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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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情描述
如果将个体工商户经营者变更为没有关联关系的人,实际上就是打包将该商户转让或变卖给其他人,相当于原经营者终止投资而收回了投资。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终止投资经营收回款项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41号)规定:个人因各种原因终止投资、联营、经营合作等行为,从被投资企业或合作项目、被投资企业的其他投资者以及合作项目的经营合作人取得股权转让收入、违约金、补偿金、赔偿金及以其他名目收回的款项等,均属于个人所得税应税收入,应按照“财产转让所得”项目适用的规定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公式如下: 应纳税所得额=个人取得的股权转让收入、违约金、补偿金、赔偿金及以其他名目收回款项合计数-原实际出资额(投入额)及相关税费 因此,将个体工商户经营者变更为没有关联关系的人,应按照“财产转让所得”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联系我时,请说是在搜狸网看到的,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