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法中的临时保护指什么?
- 信息来源:
- 会员
- 认证:
- 手机认证
- 发布时间:
- 2022-08-16 09:00:46
- 联系人:
- 李可欣
- 电话:
- 13166668351
- 发布者IP:
- 124.237.212.*
详情描述
商标在中国政府主办的或者承认的国际展览会展出的商品上首次使用的,自该商品展出之日起六个月内,该商标的注册申请人可以享有的优先权。 申请人要求临时保护的,应当在提出商标注册申请的时候提出书面声明,并且在三个月内提交展出其商品展览会名称、在展出商品上使用该商标的证据、展出日期等证明文件,该证明文件应当经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规定的机构认定,展出其商品的国际展览会是在中国境内举办的除外;未提出书面声明或者逾期未提交证明文件的,视为未要求临时保护。联系我时,请说是在搜狸网看到的,谢谢!